本欲手绘,转念一想,已经在糟践笔墨,就别再浪费纸张了。借用一个小痞子的话说:人间不值得。何况为了这种东西。而且手绘显得刻意,远远体现不出眼下这种信手拈来的乐趣。当然,如果画出来,加上题跋,落枚闲章,百年以后,也自是出土文物了。好了,话归正题。大伙儿看看这个蛤蟆,四脚朝天,腹大如鼓,本来空空如也,瘦瘦一小畜生,结果变得这番模样,肯定是自己气死的。绝对靠谱。除了俗话说,以前我们上生物课时都曾解剖过,实验它们的延髓神经,可谓死性不改,就像图中的这个蛤蟆,一爪抚胸,一爪告饶,两脚却依然做出不雅的举动。若非是先天“去势”,势必会曝露出更加不文之处。所以,它才这么的死都不要脸!
}SF<. A :=^_N} 最后实话实说吧:其实宿醉未消,提不起笔来;还是他妈的电脑好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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